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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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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概念,是费尔巴哈用以表示人的共同本质的概念。
但人的类的本性,不可能在个体中得到完满实现,只能异化在宗教中。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把社会主义与类结合在一起的首推赫斯。
他认为在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是人的类本质的要求和实现。
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在哲学上是费尔巴哈的信奉者。
马克思青年时代也是把类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的。
他在1844年8月致费尔巴哈的信中说:“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
[1]
类—社会—社会主义,这三者在当时马克思的思想中是统一的。
真正的社会,是人与人的关系中不存在异化的社会。
而消除了异化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后来改变了这种看法。
但是他还是把人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称为人类的史前期。
不过已经不是从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角度,而是指人类社会关系的飞跃,即从人剥削人的社会进入到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7卷,4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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