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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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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
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
乃言曰:“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
三年之后,方可照耳。”
与为夫妇,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
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
妇觉,遂言曰:“君负我。
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
生辞谢。
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
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
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
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后生持袍诣市,睢阳[1]王家买之,得钱千万。
王识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发冢。”
乃取拷之。
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
发视之,棺盖下果得衣裾。
呼其儿视,正类王女。
王乃信之。
即召谈生,复赐遗之,以为女婿。
表其儿为郎中。
[1]睢阳:古县名,县治在今河南商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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