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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能强迫妻子做全职太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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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明某是公司的销售总监,经常需要出差和应酬,和李某结婚后,他希望李某辞掉工作,全力照顾家庭,把家里的饮食起居打理好就行,还对李某说,他负责挣钱养家,她负责貌美如花就行。
可李某的事业也有了起色,年初刚升职,她不希望脱离社会,回归家庭,过着围绕锅碗瓢盆转的主妇生活。
明某能强迫李某做一名全职太太吗?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一种依附或者领导的关系。
男方不能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同样,男方的相关权利也应该得到女方的尊重。
因此,明某应当尊重李某的选择,无权强迫她放弃事业做全职太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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