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九一七年,杭州,致刘质平
banner"
>
质平仁弟:
来哲诵悉。
《菜根谭》前已收到,曾致复片,计已查收。
官费事可由君访察他人补官费之经过情形,由君作函寄来。
上款写经、夏二先生及不佞三人,函内详述他省补费之办法。
此函寄致不佞处,由不佞与经、夏二先生商酌可也。
君在东言行谨慎,甚佳。
交友不可勉强,宁无友不可交寻常之友(或不尽然),虽无损于我,亦徒往来酬酢,作无谓之谈话,周旋消费力学之时间耳。
门先生忠厚长者,可以为君之友人。
此外不再交友,亦无妨碍。
始亲终疏,反致怨尤,故不如于始不亲之为佳也。
不佞前致君函有应注意者数条,宜常阅之。
又格言数则,亦不可忘。
不佞无他高见,惟望君按部就班用功,不求近效。
进太锐者恐难持久。
不可心太高,心高是灰心之根源也。
心倘不定,可以习静坐法。
人手虽难,然行之有恒,自可入门。
(君有崇信之宗教,信仰之尤善,佛、伊、耶皆可。
)音乐书前日已挂号寄奉。
附一函乞转交门先生。
此复,即颂近佳!
李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