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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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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土吞并方面,勃兰登堡虽然没有引人注目的大动作,但却胜在持续不断。
选帝侯腓特烈二世在1442年吞并了利兴和希梅尔佛特,在1445年吞并了科特布斯和派茨,1449年吞并了韦尼格罗德,并且从条顿骑士团手中将纽马克收入囊中(1455)。
选帝侯阿尔布雷希特三世·阿基里斯于1472年吞并了施韦特、勒克尼茨、菲拉登,于1479年吞并了加尔茨,并于1482年吞并了克罗森、苏莱胡夫、索末菲尔德以及博贝尔斯贝格。
选帝侯约翰·西塞罗在1490年吞并了措森。
选帝侯约阿希姆一世于1524年吞并了鲁平。
选帝侯约阿希姆二世在1548年吞并了勃兰登堡世俗化了的主教辖区、哈韦尔贝格、莱布斯。
选帝侯约翰·乔治在1571年吞并了巴斯科夫和施托科夫。
在勃兰登堡吞并的土地名单上,必须要提及的还有通过“共享继承”
模式获得的三块土地。
第一块是梅克伦堡,于1442年确定继承权。
第二块是波美拉尼亚,这是根据1529年的《格里姆尼茨条约》获得继承权,并于1571年重新确认了这一点。
根据条约,勃兰登堡选侯国将继承波美拉尼亚全部土地,同时规定如果勃兰登堡绝嗣,那就归还这片土地。
条约中的条款激发了阿斯坎尼亚边疆伯爵的野心,也成为后来普鲁士对波美拉尼亚提出领土要求的基础。
第三块土地的获得始于1537年,手段与获得第二块土地类似,当事人是利格尼茨公爵。
这次的领土要求包括利格尼茨、沃武夫以及西里西亚的布里格。
尽管德皇斐迪南一世取消了第三宗土地的继承权要求,但他的决定被勃兰登堡选帝侯严词拒绝,选帝侯质疑这种取消行为的合法性。
两百年后,腓特烈大帝旧事重提,并且巧妙地将这些地区和同样时过境迁并且归属权更加存疑的贾根多夫地区捆绑在一起。
贾根多夫在1524年被安斯巴赫边疆伯爵购买,之后伯爵在1620年自愿放弃了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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