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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卷第五十论语三十二尧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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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曰咨尔舜章
林恭甫问:“《论语》记门人问答之辞,而《尧曰》一篇乃记尧舜汤武许多事,何也?”
曰:“不消恁地理会文字。
尝见说,《尧曰》一篇是夫子诵述前圣之言,弟子类记于此。
先儒亦只是如此说。
然道理紧要却不在这里。”
义刚。
子张问章
问:“‘欲仁得仁,又焉贪’?如何?”
曰:“仁是我所固有,而我得之,何贪之有?若是外物,欲之则为贪。
此正与‘当仁不让于师’同意。”
曰:“于问政及之,何也?”
曰:“治己治人,其理一也。”
广。
问:“‘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何以在四恶之数?”
曰:“此一恶比上三恶似轻,然亦极害事。
盖此人乃是个多猜嫌疑虑之人,赏不赏,罚不罚,疑吝不决,正如唐德宗是也。”
大雅。
“‘犹之’,犹均之也。
均之,犹言一等是如此。
史家多有此般字。”
问:“‘出纳之吝’是不好,所以谓之恶。”
曰:“此‘吝’字说得来又广,只是戒人迟疑不决底意思。
当赏便用赏,当做便用做。
若迟疑怠忽之间,涩缩靳惜,便误事机。
如李绛劝唐宪宗速赏魏博将士,曰:‘若待其来请而后赏之,则恩不归上矣!
’正是此意。
如唐家藩镇之患,新帅当立,朝廷不即命之,却待军中自请而后命之,故人不怀恩,反致败事。
若是有司出纳之间,吝惜而不敢自专,却是本职当然。
只是人君为政大体,则凡事皆不可如此。
当为处,便果决为之。”
僩。
“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
,此圣人之大赏;“兼弱攻昧,取乱侮亡”
,此圣人之大罚。
不知命章
《论语》首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终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此深有意。
盖学者所以学为君子者,不知命则做君子不成。
死生自有定命,若合死于水火,须在水火里死;合死于刀兵,须在刀兵里死,看如何逃不得。
此说虽甚粗,然所谓知命者,不过如此。
若这里信不及,才见利便趋,见害便避,如何得成君子!
闳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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