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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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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经典里都提到各种的“不可不”
,如“佛者不可不敬,经法不可不学,圣众不可不事”
“大愿不可不发,闻者不可不助”
“道不可不做,经不可不读”
“身口意不可不护”
……活在世间,处在群众中,有些事情,我们也应有“不可不”
的认识,让自己一则处众和谐,二则修养心性。
第一,我有功于人者,不可不忘
我们帮助别人、对别人好、对团体有贡献,这些善行、成就,不能常常挂在嘴上说,不能邀功,不能希望别人的报答。
《金刚经》说:“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果念念不忘自己对别人的好,不忘自己的付出,这样的善行,称不上是真的善行。
因此,有功于人不可不忘。
第二,我有过于人者,不可不知
有时候我们得罪了人,在言词上使对方难堪,沾别人的光,占别人的便宜,即使人家未生气、未计较,我都不可不知。
有些人对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常以“我又不是故意的”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等话来搪塞,这是很不好的心态。
即使是无心之过,自己也应有所警惕。
第三,人有恩于我者,不可不报
《六度集经》说:“受恩不报,谓之背明”
;俗话也说:“滴水之恩,涌泉报”
,别人曾给我恩惠,在困难、紧急时助我一臂之力,在上司面前为我美言,人前人后讲我的好话,这些人情,都不可忘记,一有机会,就得想办法回报这些情意,这些恩惠。
第四,人有怨于我者,不可不和
战国时代,赵国的大将廉颇,认为上卿蔺相如抢了他的风采,对蔺相如很不满,屡次找蔺相如的麻烦,蔺相如则一再谦和退让,终于感动了廉颇。
处于群众团体中,不管是真得罪人,还是对方因为误会,而对我们有怨恨之心、愤怒之气,一定要设法跟他道歉、和解,求得他的体谅。
施恩不望报,受恩不忘报,有过当立知,受怨当求解。
任何人能做到这四点,不仅人缘日佳,品德修养也会日有所进,且能积累无量的福德因缘,成就无上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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