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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计借尸还魂把无用的东西变成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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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计》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曰:“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
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其大意是:有作为的,不求助于人;无所作为的,求助于人。
利用无所作为的并顺势控制它,不是我受别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别人。
有些东西看似无用,但却足以迷惑对方,让对方产生错觉。
能让对方产生错觉,则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最后,再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过失,那你已经大获成功。
“借尸还魂”
的含义,即利用外力或谋略恢复生机,东山再起之意。
借尸还魂的计谋,用于领导人身上,“借”
是积极主动地利用和团结属下,利用他们的能力丰富自身能力和创造性,加强公司和单位的实力。
借尸还魂,名为借尸,意在还魂。
“借”
,包含着积极的主动性,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常胜将军不多,而失利受挫则是常有的事。
因此,重在保持清醒的头脑,寻找可借之“尸”
,创造可以“借”
的机会,才能变被动为主动,转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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