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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把握必要权力,防止授权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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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授出权力后,必须保留自己必要的权力和责任,防止放弃权力。
总的说,管理者要握有指导权、检查权、监督权和修改权。
这几方面的权力是从广义上讲的,是广泛适用的。
但具体说来,对于不同性质的任务,不同形势环境和不同的授权对象,管理者应保留的权力内容不尽相同。
但一般来说,管理者应该保留对该系统工作前途或该项工作任务结局的最后决策权。
即当该系统工作或该项工作的最后目标达成发生意见分歧、莫衷一是的时候,管理者要能够正确综合全局,权衡利弊,当机立断,作最后决策。
对直接下属和关键部门的人事任免权,即组织人事权也要保留。
有了这一点,就能保证领导机构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率。
另外,还要保留对直接下属之间相互关系的协调权。
协调下属之间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其他下属所不能替代的。
给自己保留一定权力,为的是防止授权失控。
所谓失控有两层含义:一是权力授出后,管理者对下级没有约束力、修正权了;二是下级逐渐“翅膀硬了”
,不听命于上级,甚至出现了侵犯上级职权——即“越权”
现象。
如何防止授权失控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管理者对下属的权力要做到能放能收。
这是防止授权失控的有效措施之一。
(2)管理者要紧紧把握监督环节。
防止权力失控的关键在于监督。
监督可防止“钻口袋”
,被下属牵着鼻子走。
(3)管理者授权不能失衡。
就是说,在自己领导的组织系统内,对多个下属授权,权力分布要合理,不能畸轻畸重(管理者主要助手除外)。
无根据的偏重授权,以个人感情搞亲疏性授权,是万万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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