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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出诊(第1页)

三首诗为诊金,不死圣手答应去陵府看病。

既然答应了,石青珊决定第二天清晨做马车和不死圣手一起回陵府,至于这位霜姑娘她要走了。

“人都杀了,我也没有必要继续留下了。”

“那走之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虽然已经不可能和妹子有姻缘了,不过石青珊两辈子第一次亲吻女孩子,怎么也该知道她的名字。

“迟,我叫霜迟。”

霜迟?石青珊想到了‘霜迟花缠梦酒’,这是陵子风收藏的一本《酒经》中记录的一种酒,是传说中的美酒。

“好了,我也该走了,再不回去就要被师父师姐发现我离家了。”

霜迟说道:“冤家媳『妇』,那我们有缘再相见。”

就这么走了,似乎只有石青珊才有不舍。

江湖儿女早对离别习以为常,只留下一房暗香,再不见倩影,夜幕中难觅其影。

“姑娘,不介意帮老夫把《书剑相伴》写下来吧,当然署名还是你的。”

准备纸墨笔砚的速度非常快,老头看来是很健朗。

石青珊上辈子是不会写『毛』笔字的,不过这辈子她继承了一手好字,虽然一看就知道是女儿家写的,没有一点霸气。

“好字,姑娘你这字虽然稚嫩不过颇为柔美,婉转若美人颔首,转折若溪流弯曲,秀外慧中,果然是才华横溢。”

不老头很满意:“对了,留名,还有印章,这样才有收藏价值。”

“青山居士。”

寡『妇』这身份很特别,虽然这里是武侠世界,但依旧有封建礼数的制约,为了给自己和陵府减少麻烦,还是取个笔名吧。

“我没有印章。”

这个时代印章可是文化人专属的,练武人一般看兵器。

好的印章和好的兵器是同等价值的。

不老头乐了:“正好,前两天我刚好得到了一块上好的玛瑙石,本来我是准备给自己刻印章的,不如现在就送给你吧。”

“老先生,这不合适。”

“你能出马救我家人,已经让我很感激了,怎么能要你东西呢。”

“小姑娘,我虽然被人称为‘不死圣手’,可是我最欣赏的就是有才华的人了,可惜你不是男子,不然以你的才华,你一定能成为状元的。”

“一块石头是我小小心意,你要是不收,我可不高兴了。

就这么说定了,就刻‘青山居士’,刻好之后我送过去。”

不老头真的是个文学真爱粉。

“那谢谢你了。”

“不用谢不用谢,你多谢写诗句让我收藏就好了,我就:()变身之女侠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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