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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皮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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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
牡马一匹,女亲养之。
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
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
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
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
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
亟乘以归。
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
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
如此非一。
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
父曰:“勿言。
恐辱家门。
且莫出入。”
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
父行,女以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1]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
招此屠剥,如何自苦!”
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
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
父还求索,已出失之。
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
其茧纶理厚大,异于常蚕。
邻妇取而养之。
其收数倍。
因名其树曰桑。
桑者,丧也。
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
言桑蚕者,是古蚕之余类也。
案《天官》[2],辰为马星[3]。
《蚕书》[4]曰:“月当大火,则浴其种。”
是蚕与马同气也。
《周礼》[5]马质[6]职掌“禁原蚕者”
注云:“物莫能两大。
禁原蚕者,为其伤马也。”
汉礼,皇后亲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7]”
。
公主者,女之尊称也。
菀窳妇人,先蚕者也。
故今世或谓蚕为女儿者,是古之遗言也。
[1]蹙:通“蹴”
,踢,踏。
[2]《天官》:指《周礼·天官》。
[3]辰为马星:古时以房星主车马,称之为天驷、房驷,又称辰星。
[4]《蚕书》:又称《蚕经》,论述养蚕的书籍。
[5]《周礼》: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
主要记载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
[6]马质:掌管买马、评定马优劣的官员。
[7]菀窳妇人,寓氏公主:汉代对蚕神的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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